思摩尔国际:在中国大陆接受电子烟品牌企业委托生产、销售电子烟不需缴纳消费税 2022年11月7日10:00:05加热不燃烧评论42167字阅读0分33秒 思摩尔国际(06969)发布公告,根据集团初步理解,集团在中国大陆接受电子烟品牌企业委托生产、销售电子烟,或出口电子烟,不需缴纳消费税。 于2022年第三季度,集团约22%的收入来自于中国大陆(未扣除来自直接客户为中国大陆出口贸易商的出口销售)。 对于征收电子烟消费税,本集团表示坚决支持和拥护,集团认为该政策有利于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点赞 http://www.liaolai.net/18390.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微信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