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消费税政策解读

2022年11月11日09:17:24加热不燃烧评论44419字阅读1分23秒

11月7日下午

深圳市宝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宝安税务局”)

开展关于电子烟消费税相关业务培训旨在帮助企业更好了解电子烟消费税政策宝安税务局宝税讲师李汉亮在线为企业答疑解惑此前,《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发布,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

这意味着电子烟行业走向“有法可依、有标可循”之路,对电子烟征税符合行业预期,并将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

深圳市是电子烟的产业中心。

全球95%以上的电子烟生产及产品来自中国,其中的70%产自深圳市,深圳市的95%以上集中在宝安区。

征集电子烟消费税的公告一经发布,电子烟企业对电子烟消费税政策规定、电子烟消费税征税要求、开票注意事项及规则等问题解读需求呼声大,为此宝安税务局云讲堂开设“电子烟消费税相关业务政策培训”,及时帮助辖区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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